串标!投诉!废标!最后中国移动一项目未中还被罚款17万!股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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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指串标!中国移动赔了夫人(2400w合同)又折兵(罚款17w)
近日,一则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在“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智慧云医院(二期)升级扩建项目”中受行政处罚的公告引发行业关注。
2025年5月29日,武威市财政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等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对其处以采购金额2429.94万元千分之七(即17.0095万元)的罚款;甘肃昊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也因串标行为被处以12.1497万元罚款。
二、事情的缘由及依据
原来股天乐,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智慧云医院(二期)升级扩建项目于2024年12月3日首次发布中标结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以2420万元中标。随后,武威市财政局收到了对“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智慧云医院(二期)升级扩建项目”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举报材料,开始进行审查。
在审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资料时发现,该项目存在多项违规问题:评标委员会未按标准评审,在投标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报价明细审查上存在疏漏,核心参数赋分错误,且未依规处理品牌相同投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与甘肃昊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时未告知投诉权利。
公开信息显示了相关依据:我局在对“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智慧云医院(二期)升级扩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以其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名义参与该项目投标时,存在依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明确告知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其享有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收到处罚告知书后,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及说明,未申请听证。对当事人在陈述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我局依法进行复核后认定:当事人在实施该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及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形,依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两公司投标均无效。以上事实有项目招标文件、当事人及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询问调查笔录、当事人的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与文印公司的框架合作协议、授权函等证据为证。
因此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废标公告,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对存在串标行为的两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5年6月11日,该项目二次招标结果公布,武威市天马行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以2422.25万元中标。
三、运营商之间市场竞争激烈,也不可低估执法机构执法权威
此次事件为医药企业和相关机构敲响了警钟: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需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把控项目流程,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和履约监督,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同时,两家投标方使用同一文印公司制作标书、技术方案异常雷同等细节,暴露出医疗信息化领域长期存在的围标串标问题。这种现象在区域型项目中尤为突出,中小服务商通过组建投标联盟瓜分市场,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武威市财政局对涉事企业处以千分之五至七的罚款,看似金额不高,实则释放出强烈监管信号。一方面,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顶格处罚彰显执法决心;另一方面,考虑到项目废标造成的社会成本,选择从轻处罚也体现了柔性执法原则。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电信子公司的投诉行为,可能暗含对竞争对手的狙击意图,反映出头部企业在区域市场展开的激烈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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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5G :资深分析师|特约撰稿人|新媒体专栏作者|手机评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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